~ 引用至"雅米"的文章 ~


 

部落格禁止貼音樂 法院認定侵權,判刑5個月,


易科罰金15萬元


本格收藏的音樂影音將刪除不發文了


以免觸法喔..


沒有音樂的格子有點給他..怪怪ㄟ..


那ㄟ無聲..好安靜喔..


為了避免被隨機查中罰款..還是安靜的好..


一能省..二省電..三安靜啦


格友們請自重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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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en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